隨著國內疫情的逐步控制和海外疫情的快速蔓延,我國醫藥出口面臨著新的機遇。琪邦將以藥品出口的一般流程為出發點,結合當前藥品出口的相關法律法規,總結藥品出口的流程。
一般來說,藥品出口所需的程序材料主要是根據進口國的要求準備的。不同國家的藥品監督管理局有不同的規定和程序,進口商或代理商需要配合進口國的注冊申報。其次,中國還對藥品出口相關事項作出了一般規定,包括對出口企業的一般規定和對藥品出口的專項規定。
國際物流出口藥品的一般流程
一、市場開發與合作
藥品出口主要是關注進口國的要求和規定。例如,當藥品出口到美國時,需要向美國FDA機構出具DMF文件,如藥品、包裝、賦形劑、著色劑等。;如歐盟要求對進口藥品生產企業進行定期嚴格的GMP檢查,且不提前通知飛行檢查,一旦發現違規,應立即采取措施,進口到歐盟成員國的原料藥生產企業應提前取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二、開始注冊并完成注冊
根據進口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法律法規,需要注冊的,需要完成相應的藥品注冊,并提交注冊材料,以獲得藥品進口國的初步準入資格。
三、生產備貨
現階段,國際物流出口商與進口商簽訂訂單或出口購銷合同,妥善安排。
四、出口報關
本階段主要包括出口前監督和出口報關。企業應當向海關提交一批產品的出口前檢驗監督申請,海關應當在綜合評價合格后發布電子基礎賬戶數據作為報關憑證。報關出口通常由報關銀行或貨運代理公司代理,并按照海關要求進行申報。
五、物流運輸
在國際物流運輸過程中,要確保符合中國藥品GMP、GSP、《藥品物流服務規范》和進口國藥品物流運輸的有關規定。
六、清關提貨
出口商提供全套清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發票、裝箱單、提單、原產地證明、保險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