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際貨運的基本性質來看,貨代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從事有關貨物運輸、轉運、倉儲、裝卸等事宜一方面它與貨物托運人訂立運輸合同,另一方面又與運輸部門簽訂合同。因此,對貨物托運人來說,它又是貨物的承運人。目前,相當部分的貨物代理人掌握各種運輸工具和儲存貨物的庫場,在經營其業務時辦理包括海、陸、空在內的貨物運輸。

1.是從生產關系的角度看,貨代企業制度對應的是市場經濟范圍
2.是從生產力的角度看,貨代企業制度對應的是社會化大生產
3.是從法律的角度看,貨代企業制度對應的是企業法人制度
4.是從產權的角度看,貨代企業制度對應的是有限責任制度
當國際貨代代理作為海關代理辦理有關進出口商品的貨代的手續時,它不僅代表客戶,而且代表海關當局。事實上,在許多國家,他得到了這些當局的許可,辦理海關手續,并對海關負責,負責早發定的單證中,申報貨物確切的金額、數量、品名,以使政府在這些方面不受損失。由于貨運代理人作為一體化解決方案,成為國內或國際貨代之間的全面服務解決方案。
當航空出口貨代在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議空運貨物為目的,而制定的規則上,它被指定為國際航空協會的代理。在這種關系上,它利用航空公司的貨運手段為貨主服務,并由航空公司付給傭金。同時,作為一個貨運代理,它通過提供適于空運程度的服務方式,繼續為發貨人或收貨人服務。